商标注册申请(application for trademark registration)的方式是指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3款规定:“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由此可知,我国对于在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外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规定了不同的商标注册方式:
1、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既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含已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2、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含已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