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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书遗嘱?
来源: | 作者:morewin010 | 发布时间: 2024-08-21 | 292 次浏览 | 分享到: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符合以下要求:

        1、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而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人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而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代书人只是遗嘱人口授遗嘱的文字记录者,而不能就遗嘱内容提出任何意见。代书人须忠实地记载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不得对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做篡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只有代书人一人在场代书的代书遗嘱,不具有代书遗嘱的效力。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向遗嘱人宣读遗嘱,在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确认无误后,在场的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须在遗嘱上签名。在场的见证人为3人以上的,签名的见证人不得少于两人,不签名的人员不为见证人。遗嘱人如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代书遗嘱也须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遗嘱的日期也为见证人见证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