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商标的定义是:商标是一种标记,用来表明放在公众面前的商品是由谁负责的。公众利用这些商标以便选择他要购买的商品而不必知道那个商标实际上是谁所有。换句话说,他们仅仅依靠商标就可以辨别相互竞争的厂商的商品。
世界贸易组织(WTO)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规定:任何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均应能够构成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定义是: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