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其作品,并因此能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与一般民法中的财产权存在以下区别:
1、民法中的财产权表现为所有者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则是权利人通过对其作品的使用而获得收益的权利,它属于一种期待权。
2、民法中的财产权没有保护期的限制,只要实物不灭亡,就可以世世代代传递下去;著作财产权有保护期限制,超过了保护期,作品就进入了公有领域,人人均可无偿使用。
3、法律对物权的行使没有过多限制,而对著作财产权的行使则作了较多的限制,如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演绎权(主要包括改编权和翻译权)、汇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