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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来源: | 作者:morewin010 | 发布时间: 2024-07-16 | 3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合同法》规定了两种合同“条款”必然无效的情形,包括: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条款;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如果约定因一般过失或轻微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是有效的。
     
上述“条款”的无效只限制在该条款本身无效的范围内,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合同整体的效力,即其他条款和合同本身还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