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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当然无效?
来源: | 作者:morewin010 | 发布时间: 2024-07-16 | 465 次浏览 | 分享到: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即该类合同只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就有效,否则就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
      在需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形下,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确定是否予以追认。如果在此期间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