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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部分人中止犯罪怎样认定犯罪中止?
来源: | 作者:zhongzhishangbiao | 发布时间: 2023-10-27 | 16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怎样认定犯罪中止,应当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一)在简单的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的,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如果其中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如果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人则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了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作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了自己先前的行为与犯罪的联系(即消除了“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了危害结果,仍可以认定为中止。

(二)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后,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当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能构成犯罪中止;而帮助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抵消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才能构成犯罪中止。

(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有关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也应当认定为中止。

 

 

汪 稳    资深律师  刑辩团队负责人

执业12年  律所合伙人  执行主任

律师证号:1110120091057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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