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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哪一年龄段?
来源: | 作者:morewin010 | 发布时间: 2024-08-09 | 25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所谓相对负刑事责任,就是只对刑法所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对上述所列之外的其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但其生理、智力的发育尚不成熟,没有生活阅历,对自己的行为性质不具备完全辨认或控制的能力。因此,对于他们实施的不是特别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或者由政府对其进行劳动教养。对少数触犯了刑法所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人,则应当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实践中有人提出,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其中包括过失行为,那么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是否应当对过失致人死亡、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承担刑事责任呢?笔者认为,从本条的立法精神看,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构成犯罪的只是对那些能够认识和控制,具有明显重大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类犯罪应当只限于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行为。例如,《刑法》第17条第2款中就只规定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为犯罪,而没有规定过失伤害致人重伤、死亡为犯罪。所以,无论刑法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都只能对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汪 稳    资深律师  刑辩团队负责人

执业15年  律所合伙人  执行主任

律师证号:1110120091057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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