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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 | 作者:morewin010 | 发布时间: 2024-08-09 | 3891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

《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

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此外,200612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8条、第46条、第47条等对如何认定未成年人刑事年龄也作了如下规定:

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把是否已满141618周岁的临界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本规定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刑事案件,但在有关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和体现对未成年人程序上特殊保护的条文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

实施犯罪行为的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为已满多少周岁。

(四)未成年人收容教养的年龄限制

《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收容教养亦即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司法部门无权直接作出,只能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节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在我国,劳动教养处罚的作出和执行主要是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执行。对未成年人实行劳动教养应当规定在必要的年龄限制之内,具体应注意以下问题:

目前法律没有对收容教养对象年龄作出绝对限制。实践中一般掌握的是已满13周岁的人,对不满13周岁,但已满12周岁或11周岁的儿童,如果实施已满14周岁者就应负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行为的,也应考虑收容教养。但已满11周岁到不满14周岁的儿童,从学龄上看,一般至少也进入小学四年级,最高的已升入初中,其智力和知识已经得到了初步的发展,虽然尚不能理解犯罪的意义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具有成年人具有的完全的刑罚适应能力,但已具有了初步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理解收容教养的大致意义。因而有必要将那些实施了严重危害行为的

汪 稳    资深律师  刑辩团队负责人

执业15年  律所合伙人  执行主任

律师证号:1110120091057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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